一名69岁女性,患有脊柱侧弯和骨质疏松,长期服用伊班膦酸,右大腿疼痛已持续数月。行走时“脚突然不听使唤”,听到一声响随后摔倒在左侧。检查发现右大腿上端出现严重畸形。
右股骨 (AP) X 线显示股骨近端干骺部存在横行“粉笔样”骨折,远端骨折块向外侧移位,伴有缩短、轻微重叠、内翻畸形及内旋。
左股骨 (AP) X 线最初读片报告无异常。然而,后续影像学检查和对第一张 X 线片的重新审视显示,股骨外侧干骺部存在无移位的发丝样皮质骨折,并伴有皮质增厚。
A. 背景:
双膦酸盐用于预防患有骨质疏松症患者的髋部和椎体骨折,但在极少数情况下可能会反常性地导致股骨不典型骨折(AFF)。骨质疏松症的“典型”股骨骨折发生在较弱的股骨颈或粗隆间部位;而“不典型”股骨骨折则发生在更坚固的骨质部位,如转子下区域或股骨干[1]。2013年的一项荟萃分析发现,使用双膦酸盐与AFF风险增加有关,但这种并发症仍较为罕见,还需要更多研究[2]。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(FDA)建议双膦酸盐的使用时间不应超过3-5年,但对于治疗持续时间的讨论仍存在较大争议[1]。
B. 临床视角:
该患者出现了双侧AFF,但最初忽视了左侧病变的X线报告。右股骨骨折较明显,尤其是在结合临床表现的情况下。左股骨骨折相对隐匿,最明显的征象是骨痂形成。
C. 影像视角:
美国骨与矿物研究学会(American Society of Bone and Mineral Research)已经建立了AFF的诊断特征以帮助识别。对于所有AFF,“骨折部位应位于股骨干,从小转子远端至股骨髁上膨大近端的范围。”此外,需要满足以下五项主要特征中的四项:
主要特征总结(参见ASBMR文章[3]了解全部主要与次要特征):
– 轻微或无明显外伤时发生的跌倒
– 由外侧皮质开始的横向骨折
– 完全骨折累及两侧骨皮质或仅累及外侧皮质的不完全骨折
– 不粉碎或仅有最小程度的粉碎
– 骨折部位局部骨膜/骨内膜增厚
D. 结局:
患者的骨折通过切开复位内固定并置入双侧髓内钉进行治疗。随后停用了伊班膦酸钠。
E. 关键提示:
对于使用双膦酸盐导致疑似AFF的股骨骨折患者,应获取对侧股骨的X线片,以观察是否存在细微骨折、骨痂形成或其他关键特征。AFF是一种“骨质不良性骨折”,是由于正常应力作用在结构异常的骨上而发生,因此全身性双膦酸盐治疗可能会导致双侧股骨同时受累。对侧股骨上若存在可疑AFF的隐匿放射学表现,则需要即刻手术固定,以防骨折进展。此外,需停用双膦酸盐治疗。
如有疑问,可进行核医学骨扫描以识别愈合过程中的“热点”;也可行MRI以观察水肿情况。
双侧双膦酸盐诱发的非典型股骨骨折
在所提供的右侧股骨X光片上可见近股骨干(股骨转子下方至干骺端)横断样骨折征象,骨折线呈相对水平走行,且局部存在明显骨折移位。周围软组织肿胀并可见内固定或复位迹象。左侧股骨片中可见局部骨皮质增厚及骨痂形成,提示先前或进行性的小范围骨折反应,虽未见明显恃高位骨折移位,但可疑有隐匿性或不完全性骨折的表现。
结合患者长期接受双膦酸盐治疗的病史,双侧股骨均呈现不典型骨折的特征性表现:在相对坚固的骨干部位出现横断或短斜形骨折,且部分区域可见骨外膜反应(骨痂)。
结合患者高龄、双膦酸盐长期使用、双侧股骨干部位明显及隐匿性骨折征象,最终诊断倾向于双侧不典型股骨骨折(AFF)。
治疗策略:
康复与运动处方建议(FITT-VP原则):
在整个康复过程中,需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疼痛、肢体功能以及骨折愈合情况;若出现疼痛加剧或影像学进展异常,应及时复诊并调整方案。
本报告为基于现有病史及影像学资料的参考性分析,不可替代线下的面对面诊断或专业医生的治疗建议。具体诊疗方案应由临床专科医生结合患者整体情况综合制定。
双侧双膦酸盐诱发的非典型股骨骨折